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開放申請 具地方特色、低碳等議題優先

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4/1起開放受理,歡迎具地方特色之民間觀光活動提出申請。 圖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/提供 ▲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4/1起開放受理,歡迎具地方特色之民間觀光活動提出申請。 圖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/提供

【旅奇傳媒/編輯部整理】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一年共兩期,第2期於1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開放申請,對象為112年7月至12月在臺北市舉辦之活動。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表示,為促進公私協力、共同辦理特色活動吸引旅客到台北,並配合北市永續政策方向,將針對結合「循環永續、低碳」概念辦理的觀光活動,或是結合市府跨年、夏日節等指標活動,以及能串聯地方特色的民間活動等優先提供補助,歡迎民間單位共同參與響應。

觀傳局說明此次觀光活動補助申請案,如配合以下市府施政重點(詳情請查第2期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公告)且具「永續辦理」之性質者,將列為優先補助對象:
1.結合本府指標性活動:響應本府大型活動,如:花系列活動、台北夏日系列活動、跨年活動等。
2.串聯觀光產業方案:於臺北市辦理特色活動(如:創意市集、主題活動等)並結合旅遊(宿)業、商圈或臺北市雙層觀光巴士等相關觀光產業。
3.提出含有美食文化、夜間觀光或多日型之主題活動。
4.推廣地方特色場域,如:以北藝中心、北流中心、松菸、貓空、臺北大縱走等主題場域,規劃特色活動或相關體驗,以吸引民眾常態性參與並促進地方觀光人潮及產業活絡。
5.推廣綠色旅遊:響應全球淨零排放目標,結合「循環永續、低碳」概念辦理觀光活動。

▲觀光活動補助將優先補助結合臺北市府施政重點,並能常年辦理的項目。 圖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/提供▲觀光活動補助將優先補助結合臺北市府施政重點,並能常年辦理的項目。 圖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/提供

觀傳局特別提醒,提案單位須編列自籌款50%以上,且本次審查項目及標準中,「行銷宣傳」將佔比30%,以鼓勵申請單位著重活動行銷宣傳,吸引遊客來臺北參與活動。此外,隨e化消費普及,補助案活動有開放交易者,應導入無現金交易措施,提供民眾多元便利的金流。

觀傳局指出,北市觀光活動補助每年分2期,補助對象為民間單位於臺北市境內辦理的觀光活動,凡在臺北市舉辦,主題以民俗、節慶或其他足以彰顯地方特色,並可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、增加北市觀光人潮的觀光活動,均可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,實際補助金額將經審查結果訂定。

有意申請的單位,申請資格及方式情詳見「第2期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公告」 ,並請於即日起至4月30日至「市民服務大平臺(https://service.gov.taipei/)」網站,依機關分類至觀光傳播局,即可查詢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相關內容,及下載相關申請書表。